自从2008年07月02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它的官网上发布了《关于贯彻落实《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》(外称“网店新规”)(http://www.baic.gov.cn/zwgk/xzgg/200807/t20080702_110070.html)后,幽默剧开始上演了。
剧中,衙门不与时俱进的精神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。
网店新规要求:从8月1日起北京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。此后引发各方批评,大意为“必然会增加众多个体网商的成本,可能会扼杀掉还处于婴儿期的中国个人电子商务”。
以下新闻即为记录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易宝支付唐彬:网店新规不合时宜 |
众多新闻中,下面这一条吸引了眼球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网店执照:红色认证后的500元 |
在此政府与民众意愿背道而驰的微妙时刻,有人撰写博文《名索网官商勾结公开抢钱?》: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48b6881601009piy.html
里面指出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北京工商局为名索做广告:2008年7月2日,北京市工商局规定,从8月1日起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真实信息。7月8日,北京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“北京工商目前已初步具备搜查网上无照黑店的技术,将发现一起、关闭一起”。北京市工商局所说的“搜查网上无照黑店”技术,来自一家名为华源润通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“名索验证”――国内工商企业信息查询系统(www.mingsuo.com)。 |
以下是引用片段: 北京工商局:淘宝北京卖家必须办照---工商已具备网上查黑店技术 |
然后这个新闻是很有意思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网店新规500元强制性认证费被指子虚乌有 |
对于官商的联系,在我天朝上国隐晦自有一套,普通民众也奈何不了,但问题是,依法办证的过程也是艰巨的。不信?请看下面的新闻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规则藏暗礁:北京网店办证基本无望 |
事情越闹越烈,网商意识到做人还得靠自己。请看如下blog:
以下是引用片段: 小小网商就把堂堂工商吓成这个样子! |
根据上面的博文,及后续的新闻跟进,可以基本看到如下的过程:
天涯论坛几百位网商的代表,“都市醉侠”与“窗花”、“影子”、“万家灯火”等6位被网友称为“网商六君子”的网商代表先是持着申请书来到比较近便的一个工商所(时间我没找到):北京市呼家楼工商管理所,他们得到的答复是:我们级别太低,无法答应接受递交这份材料。
级别太低,也不能为难权利和责任不对称的人,那就去上一级吧。
8月27日,在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,他们得到的第一个答复是不耐烦地:他们不负责这件事,让6名网商代表去楼下听证科。在听证科他们得到的第二个答复是:工商局只是执行法规的机构,没权力和义务接受递交这份材料。至于转递上级主管部门,工商局表示:他们不能收下这份材料,得由6位网商代表亲自去市政府或者人大提交。
最终,最幽默的剧情展开了!
9月10日,6位网商代表去了北京市人大,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工作人员在认真了解情况,并听取了六位代表的前两次“上书”经历后,当即表示: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制订《北京市信息化管理条例》,但网商们反映的问题,属于北京市工商局的执法问题。
于是,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建议六位网商代表去行政管理机构市政府递交《听证申请书》。
很快,六位网商代表随即来到北京市政府,北京市政府信访办人员热情接待了她们。在认真了解情况后,北京市信访办人员真诚地告诉六位网商说:工商系统是一条独立的编制系统,北京市政府也缺乏对他们的约束能力,工商整个系统属于全国工商总局管理。
最终,信访办人员建议说:要解决这个问题,最合理的办法是到法院提交行政诉讼。
对于电子商务我不太了解,但我关心的是在这个过程中,政府部门做事的态度,很显然,让他们去踢足球,全国球迷都会看到中国足球的希望的。
政府的做事态度,和中国足球一样,都需要“革命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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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和谐了..
by sinper 2008-09-06 15:23:56